2018年海沧区残疾人联络员选聘简章
来源: 海沧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期: 2018-06-25     字号: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残疾人,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4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拟定于近期在本区公开选聘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现将选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按照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配备原则,本次拟选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联络员7名,所选聘联络员由街道根据村(社区)具体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岗位及名额如下:

  序号

   

    

  拟招聘人数

     

  1

  海沧街道

  村、社区联络员

  2

  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

  2

  嵩屿街道

  社区联络员

  3

  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

  3

  东孚街道

  村、社区联络员

  2

  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

  二、选聘人员待遇

  社区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工资待遇与社区网格员同标准;村残

  疾人专职联络员工资待遇与村网格员同标准。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及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二)具有本区户籍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下同)。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四)年龄:男性在18—45周岁(2000年7月1日—1973年6月30日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2000年7月1日—1978年6月30日出生)。

  (五)文化程度:残疾人报考须具备高中及中专(含,下同)以上学历;残疾人直系亲属须具备大专(含,下同)以上学历。

  四、选聘方式

  残疾人联络员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残疾人无须参加笔试,其面试得分即为最后得分。

  (一)考试的组织:委托市残联联系笔试、面试命题及笔试的改卷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由区残联负责组织。

  (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7月13日,分为业务题和文字能力题两部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国务院、省、市关于残疾人小康进程文件、两项补贴(厦府〔2016〕390号)等。笔试的复习范围:登录厦门市残联网站(http://xm.1203.org)“政策法规”模块中收录的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三天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试对象,并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于笔试后一周后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市残联统一的面试题,以问答式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前将通知考生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合格线的划定:

  1、笔试合格线划定:残疾人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残疾人家属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超过1:3的,按1:3进入面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2、综合分合格线划定:综合分合格线划定为60分。需参加笔试、面试的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残疾人按5:5、残疾人家属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面试得分即为综合成绩。

  五、选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信息。2018年6月26日将海沧区2018年残疾人联络员选聘简章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viewzj.com)及各村(居)公示栏公布。

  (二)报名(2018年6月26日-7月4日上班时间)。报名者应到拟报考的街道残联报名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残疾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

  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选聘简章》,确认符合选聘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各街道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宣传摸底,组织报名,并将报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7月5日前报海沧区残联。

  街道报名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沧街道残联

  颜丽璇

  6088793

  嵩屿街道残联

  颜雅君

  6882726

  东孚街道残联

  张艺玲

  6310443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街道残联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7月5日前完成),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然失去考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四)选聘办法。各街道根据所申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坚持残疾人优先原则,残疾人与残疾人亲属分数相同时,残疾人优先。残疾人亲属录用比例不得超过全区录用总人数的20%。

  (五)考察。区残联按选聘职位依综合成绩排名1:1确定入围人选,会同街道、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对入围人选的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对拟录用的联络员人选由区残疾人联络员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残联统一确定的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合格线(含)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拟录用的联络员在海沧区政府网站(http://www.viewzj.com)和街道及所辖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联络员须填写《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录用审批表》,街道按照相关规定与所聘联络员签订试用合同,合同期应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及时解除聘用关系。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线(含)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所选聘的联络员原则上安排在本人所居住的村(社区)内工作。  

  3、本次考聘工作中,成绩优秀、因名额受限没有聘用者可保留录用资格一年。

  (八)培训。对新选聘的联络员在聘用后应一个月内完成岗前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评。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报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与选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街道残联和海沧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表中学历要求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各街道残联要认真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选聘工作,公开选聘方案,搞好宣传动员。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选都要进行公示,尤其是选聘残疾人亲属联络员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格落实责任制。

  (五)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残疾人联络员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残疾人联络员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92-6588775。

  附件:1.海沧区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表

      2.2018年残疾人联络员选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海沧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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