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置 地 点 |
东孚大道与党校一号路路口、东孚商业街入口处,东孚商业街与洪诗路交叉口、洪诗路与大溪路路口、大溪路与杨厝西路路口、大溪路与天竺山西路路口、大溪路与野好户外社区交叉口、洪诗路沿途路口4处、洪诗路与大溪路路口、党校一号路与天竺山西路路口、天竺山西路与杨厝路交叉口、大溪路与竹缘人家饭店入口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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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形 式 |
落地式看板 |
规 格 |
1.9m(宽)*2.6m(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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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置 期 限 |
自 2018 年6 月29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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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内容摘要 |
2018厦门(海沧)自行车爬坡挑战赛 |
广告性质 |
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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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说明: 根据〔2018〕15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厦门天天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1日在上述地点设置2018厦门(海沧)自行车爬坡挑战赛临时小型户外落地式看板广告设施15块。 厦门天天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次备案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等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备案单位: 厦门天天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备案日期:2018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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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艺滨 |
经 办 人 |
沈俐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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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18005095376 |
电 子 邮 箱 |
jysxs19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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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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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机构
意见 |
同意备案,申请人应当依法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设置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并按照《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和《厦门市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及承诺的内容落实。 经 办 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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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设置人应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检查,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 2. 严格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限进行设置,不得擅自改变; 3. 设置人应当在批准期满后二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4. 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加固或拆除广告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5.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本表格一式两份 厦门市城市管行政执法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