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发投〔2018〕129号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海沧星景湾厂房电力等配套工程立项的请示》(厦沧土发工〔2018〕42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海沧星景湾厂房电力等配套工程项目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沧星景湾厂房电力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孚街道,浦头路东侧、山边路南侧地块。
三、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上述地块进行电力、燃气、消防给水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配电室,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直流屏等电力设备及罗茨流量计、阀门、远程控制系统等燃气设备,敷设电缆、燃气管,设置消防给水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219.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6.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5万元,基本预备费1.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一年。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