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发投〔2018〕134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三魁岭、坞堀、龟山等三座水库管理房工程立项申请的报告》(厦海嵩街办〔2018〕53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三魁岭、坞堀、龟山等三座水库管理房工程项目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魁岭、坞堀、龟山等三座水库管理房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嵩屿街道石塘村三魁岭水库、钟山社区坞堀水库、龟山水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上述三座水库各配套一座管理房,总建筑面积约188.01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铺装防滑砖,地面铺设水泥砂浆,内外墙面粉刷乳胶漆,安装铝合金门窗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1.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9万元,基本预备费1.7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
项目应争取于2018年9月底前动工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一年。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并组织实施。
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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