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20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日期: 2018-06-29     字号:

索 引 号: XM04100-03-04-2018-043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名 称: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20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文 号: 厦海政函〔2018〕183号
主 题 词: 特色小镇;委员;香草小镇;温泉;产业项目;投资;联系电话;联系人;基础设施项目;农村集体经济

  尊敬的周文勇委员:

  《关于建设温泉康养特色小镇的建议》(第2018206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具体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引导,明确定位

  2017年8月,市发改委正式下达文件(厦发改城镇〔2017〕646号),明确在我区打造东孚香草小镇。根据文件精神,我区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海沧区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各部门为成员,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二是出台《关于实施建设建设东孚香草小镇的通知》(厦海政办〔2017〕114号),由发改局牵头,农林水利局、东孚街道作为主体单位推进香草小镇建设进程,城建集团土地公司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小镇项目建设工作。三是组织编制了香草小镇概念性规划及创建性规划,提出以香草、康养相关的产业为优先,生态绿色为原则,建设香草休闲旅游、香精香料加工与集散、高端养生等于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经济小镇。该规划经专家评审会及区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

  (二)加大资金支持

  我区于2016年7月20日出台了《关于海沧区特色小镇建设财税扶持政策的相关意见》(厦海委办〔2016〕59号),通过省、市、区三级资金补助,加快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特色小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其中,省、市级财政资金为省级重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奖补资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等上级部门下拨的特色小镇建设资金专款。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支持东孚香草小镇建设所需的村庄规划编制、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文化传承展示和产业招商推介等。市政服务等事项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国有企业负责,按照标准核算支出,并进入预算。

  (三)推进项目落地

  我区香草小镇规划面积3.7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1.14平方公里。共策划生成80个项目,总投资30.54亿元,视具体情况,分3至5年实施。其中:产业项目21个,投资20.6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43个,总投资1.79亿元;公建配套等其他16个,总投资8.1亿元。具体推进情况如下:一是大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先安排22个项目,包含1个社会投资项目及21个财政性基建投资项目,总投资8.54亿元,计划完成1.97亿元,截止5月底,已完成投资3678万元;二是适时启动产业项目。目前,正在与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及厦门坤城汤岸温泉度假村进行民宿建设的商谈。此外,华润集团向市政府表达了在片区内建设高端养老项目的投资意向。三是筹备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将温泉康养元素植入莲花村筹备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之中,带动服务业发展、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推动计划

  一是项目用地问题,部分项目用地需调规、征地拆迁或与村居协调,其中需调规的用地面积约28.6公顷,涉及征地面积约66.45公顷,需协调用地的面积约408公顷。包括小镇客厅、香草服务中心等重要节点项目都涉及生态控制线,需调规后方可启动实施;

  二是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问题,受招商力量、建设用地、扶持政策等方面原因影响,产业项目招商难。

  下一阶段,我区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商务、街道、土地公司等部门形成合力,充分理解上级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开展招商工作,切实引进香草小镇相关产业项目。二是落实香草小镇规划与东孚新城城规划的衔接工作。三是抓紧推进2018年香草小镇建设项目。四是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形成相应的经验做法,推广至香草小镇建设中。五是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市区合力,加大特色小镇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参与创建。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曹  放

  联 系 人:卓晓銎

  联系电话:18359210051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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