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卫生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卫计局    日期: 2018-07-05     字号:

索 引 号: XM04104-02-00-2018-032

发布机构: 海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名 称: 海沧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卫生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厦海爱卫办〔2018〕5号
主 题 词: 街道;卫生村;爱卫;十三五;卫生城镇;工作计划表;卫生社区;目标任务;卫生工作;社区总数

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十三五”创卫目标任务,根据《福建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通知》(闽爱卫办〔2017〕2号)和《厦门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通知》(厦爱卫办〔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区于十三五期间拟完成以下创建工作:省级卫生村占美丽乡村总数的95%,省级卫生社区占社区总数的30%。

  区爱卫办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年度具体创建任务详见:《海沧区“十三五”创卫工作计划表》(附件1)。

  今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复审年,请各街道结合迎审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卫生村(社区)创建工作。于8月1日前上报新增省级卫生村(社区)名单,区爱卫办将组织初审,并于8月15日前将新增申报名单上报市爱卫办。

  联系电话:6589386,邮箱:hcjs0592@163.com

  附件:海沧区“十三五”创卫工作计划表

  海沧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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