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实施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日期: 2018-06-21     字号:

索 引 号: XM0401-04-00-2018-002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实施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厦海政办〔2018〕58号
主 题 词: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厦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案;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知识;管理体系;工作经费;经济发展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实施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厦门市海沧区实施

  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工作方案

  (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增强经济和科技竞争力,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申报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知管〔2018〕9号)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厦门市海沧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知识产权强区为宗旨,增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素养;以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工作的结合,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和产业群为主要目标,积极提升知识产权的支撑能力。努力开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原则。建立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工作制度,按照政策统一、制度规范、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要求,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保障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坚持与科技、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原则。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切实在经济、科技活动的全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努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科技竞争力。

  (三)坚持工作集成,上下联动原则。集成全区各相关部门优势,把技术创造、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检查和宣传等具体工作纳入规范化协同管理;积极争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的支持,形成省、市、区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实施目标

  (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区知识产权局建设,依据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当配备专职人员;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服务网络,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专利产品奖励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三)显著增加知识产权的拥有量。自2018年4月开始,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授权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发明专利的比例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明显上升。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适当配备专职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较大改善,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力度不断加强。

  (五)加强知识产权应用。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具有的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制定支持和激励知识产权应用的政策体系,显著加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应用知识产权成果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对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助推作用,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实施内容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强区工作是强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持续强化对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管理,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强区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构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增加工作人员,专管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年度工作经费,每年区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知识产权强区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协调、保护和应用。

  (四)建立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机制。完善扶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措施,实施资助奖励知识产权成果、结合我区实际,鼓励知识产权参与生产要素分配,加强行政监督检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在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中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以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专利中介服务等工作的需要;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每年选择3-5个重点企业,引导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制度和经费四落实,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着力帮助试点、示范企业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七)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统筹经信、科技(知识产权)、公安、市场监管、文化等相关部门,建立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结合省、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计划。

  (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具有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增强项目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

  (九)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发展。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式的要求,积极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全国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健康、协调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是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指导其机构、人员、制度和经费的落实;

  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计划,重点落实好干部层面、企业层面的培训工作;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借助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日和科技进社区等宣传平台,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是筛选专利应用项目,列入区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项目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应用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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