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海沧区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日期: 2018-06-21     字号:

索 引 号: XM0401-21-00-2018-004

发布机构: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名 称: 关于建立海沧区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厦海政办〔2018〕60号
主 题 词: 成员单位;整治;公安分局;联席会议制度;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统筹;行动;枪爆违法犯罪;召集人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推动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海沧区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打击整治工作。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境内境外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实行专项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枪爆物品,寸步不让地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其中,海沧公安分局牵头建立实施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兰贵兴    区政府副区长、海沧公安分局局长

  召 集 人:何福明    海沧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吉  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婵娟    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科长

  黄  健    区人武部军事科长

  杨继祥    政府办副主任(区委宣传部)

  陈  勇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颜小浜    区经信局局长助理

  骆福成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丹蓉    区交通局局长

  陈  勇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金灿    区安监局调研员

  林建兴    区外侨办主任

  郑庆荣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  伟    海沧国土房产分局主任科员

  韩建华    海沧森林派出所所长

  陈炳清    海沧海关副关长

  王声钳    国安局二分局第二大队大队长

  耿  新    海沧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君铭    杏林铁路派出所副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海沧公安分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整治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加强区域协作,强化联动配合,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切实形成打防管控整体合力,着力构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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