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18年“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人社局     日期: 2018-06-08     字号: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6〕8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二、实施方式

  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查企业名册,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三、抽查内容项目

  (一)检查被抽查对象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一)抽查到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

  (二)检查人员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实事求是,廉洁检查。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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